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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作者: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7-23
1、 新《保险法》正式实施 保险业进入制度调整期
此前
与2002年版《保险法》相比,新修订的《保险法》新增了29条,在保险合同章节调整最多,更强调维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将关于人身保险的规定放到首要位置,分别明确了不同业务的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与“保险利益”的关系;并首次引入“不可抗辩”条款。
点评:
法制建设对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每一次《保险法》的修订出台都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1995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从根本上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保险业无法可依的局面,对规范保险经营活动、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2002年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保险法》作了局部修改,有效推动了保险业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这次《保险法》的全面修订,吸收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新鲜经验和有益探索,针对保险业发展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对行业发展和保险监管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商业保险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主体框架,对于促进保险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年度保费首破万亿元 “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好于预期
早在
保险业主动进行结构调整效果明显。1至11月个人代理业务同比增长15.79%,占寿险业务总量的44.28%,同比上升2.83个百分点;银邮代理业务同比增长4.53%,占寿险业务总量的47.75%,同比下降1.77个百分点。具有保障功能的普通寿险和分红寿险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比重为76.93%;投连险和万能险则大幅下降。同时,保险业防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1至11月寿险公司退保率为3.23%,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
点评:
年度保费破万亿元是中国保险人期待已久的标志性事件。2008年,这一愿望几乎触手可及,全年保费收入达9784.1亿元。较早的2006年,全年保费收入仅5641.4亿元,2007年的数字是7035.8亿元。进入2009年,尽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宏观经济政策波动的严峻形势使保险业面临空前挑战,但我国保险业逆势而上,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按照“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要求,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无论从发展速度、业务结构还是经营效益等指标来看,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保险业在更广阔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在金融危机蔓延、资本市场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这场由监管层自上而下推动的结构转型战役,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向保险业存在的保障功能发挥不足、业务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开刀”,并在一年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保险商相继启动业务结构的转型工作,重点发展长期期缴型、保障程度高的业务,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更加注重差异化、精细化经营,逐步确立了“承保有利润、发展有效益”的经营目标,切实转变经营观念,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模式转变。
3、“新医改”实施 保监会勾勒商保参与医保路线图
据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并会同保监会等其他部门,正在专门制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资质条件及办法,这意味着,自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之后,商业保险机构介入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的步伐将随之加快。
以中国人保健康为例,截至10月底,全国25家分公司中有22家成功开拓了社保补充业务,承保项目达155个,业务范围覆盖全国70个地市,为2100万人提供了医疗风险保障,其社保补充业务市场份额占到全行业20%左右。
点评:
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是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和定位,如若在具体政策层面继续予以细化和突破,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商业健康保险的服务能力。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服务需求、健康意识都不断增强,健康保障需求成为继温饱需求之后人们生活中的刚性需求。但我国目前个人医疗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过高,2007年高达45.2%,而健康险保费支付的医疗费用占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足1%。这一数字与美国的7%、德国的9%显然存在巨大差异。不仅如此,与产、寿险的发展相比,健康险发展也较为滞后。2008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占行业总保费的5.98%,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85%,远低于成熟市场30%的比例。这些都说明,健康险发展与民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之间还有差距,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医改方案后,保监会也发布了相关意见,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国际趋势看,政府购买服务是许多国家社会保障经办管理的运作模式之一。从国内情况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措施。因此,政府支持是商业保险做好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的重要条件。
4、市场整顿规范力度加大 保监会强力部署打击“三假”
2009年7月,保监会召开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视频会议,认为“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秩序,严重损害行业利益,严重败坏行业形象,严重侵蚀保险队伍,打击“三假”刻不容缓。
8月初,中国保监会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办案协作制度、工作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等联动机制。
此前,保监会于
点评:
2009年以来,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所反弹”的状况,引起了保险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尤其以“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为主的“三假”案件屡有出现,不仅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还成为“影响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用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话来说,保险业打击“三假”已是“刻不容缓”。
自2008年下发《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保监会于2009年将“治理市场突出问题”如车险假赔案等确立为工作重点,加大对财险市场的整治力度,财险市场整体规范程度得以显著提升。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前三季度我国财产险保费收入达2233.9亿元,同比增长21.4%,其中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信用险、农业险、房贷险等非车险业务分别同比增长56.9%、31.4%和63.8%,高于财产险业务的平均增速。
监管层进而制定并施行《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两大准则,是专门针对目前保险行业人员队伍存在的不足,分别对监管人员和经营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出倡导性和禁止性要求,以进一步提高保险监管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规范其职业行为,促进全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
与此同时,日益增加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给市场构成巨大冲击,也催生了监管机构有关投保提示相关制度的出台,为强化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5、引入新会计准则 保费“缩水”倒逼结构转型
具体变化表现为2009年将遵循三项会计政策: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要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保单获取成本不再递延,要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点评:
保费收入一直是保险商最为倚重的考核指标。会计准则的变化将引发一系列变化: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要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意味着今后非保险责任或保障程度低的保费不再确认为保费收入,与国际准则趋同,这将引导寿险公司加快结构转型,增强产品保障功能;保单获取成本不再递延,要计入当期损益,意味着原本不遵循此会计方法的H股,其寿险新业务首年保单净利润会受到压缩,H股费用支出将与A股费用支出相同,这将对A股上市保险商形成“利好”;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因A股已是按保监会严格的精算规定来计提准备金,H股则相对具有灵活性,如此调整会使得国内准则向国际准则“靠拢”,直接的效果是增加A股净利润。
业内认为,这将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保险商保费收入较2008年“缩水”,直接决定了寿险商的经营导向,倒逼寿险公司加速结构转型。
6、银行参股保险实质性启动 交通银行北京银行首获通行证
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试点方案2009年获保监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意见,准备参股保险公司的商业银行,“谁先准备好就批复谁”。
但据保监会2008年3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规定,“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单个投资人(包括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总股本的20%”。因此,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入股保险公司的比例或许要获得保监会额外批准。
点评:
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试点,在2009年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两家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试点方案,率先获得了保监会批准;11月,银监会进而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股权试点顺利开展,促进银保深层次合作,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早在2006年,保险公司入股银行业的步伐已经开始。当年9月,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股权,随后出现中国人寿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股权、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股权;2008年1月,银监会、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了监管主体和两个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
其后,金融危机的全球蔓延和国际金融巨头神话的破灭,使综合经营架构下分业监管的技术难度在危机背景下得以放大,但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已是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下的必经之路,金融业多元化经营的条件,有待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严格的风险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监管机制。
7、保险业启动“分类监管”
从
保监会确定的保险公司监测指标包括五大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业务经营风险指标;财务风险指标。按照上述监测指标,保监会依据风险等级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点评:
保险业监管推行分类监管办法,意味着自此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机构区别对待,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早在2006年和2007年,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开始探索分类监管,但原有做法存在监管尺度不统一、分类指标过多、配套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在经过一段时期努力后,保监会确立了新的分类监管制度框架,重点选取了风险敏感性强、风险预警效果好的五大类指标,即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公司治理内控与合规风险指标、财务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和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8、保险资金获准投资“不动产”
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即获准投资“不动产”,保监会正在研究相关的投资政策和实施细则,以便保险企业稳步开展这一试点,拓宽投资渠道,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
早在2008年末,国务院有关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已经释放出明确的鼓励信号,即“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如今根据监管部门意见,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现有医疗机构的改制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依法投资兴办医疗机构”——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医疗机构等不动产,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房、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和商业物业等,目的是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不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不允许进行房地产炒作。
据悉,泰康人寿已经获准投资位于北京昌平区的养老社区,这是保险业内首个获准投资养老社区的项目。
点评:
从法律护航到政策解禁,不动产投资领域的放开,意味着保险投资渠道开始介入实体经济,并逐一拓宽,而养老实体这类不动产投资项目,更有助于延伸寿险企业的产业链,泰康人寿、中国平安、人保健康等保险商正积极探索这一试点,有助于提升养老保障服务的专业化、多样化水平;对保险消费者而言,则意味着养老保险资金能够运用得更加充分有效。
9、国家借助信用保险“稳外需” 短期出口信用险承保规模逾840亿美元
点评: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持续加深和蔓延,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导致我国对外贸易领域订单减少;另一方面,信用环境恶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收汇风险加大导致部分出口企业有订单不敢接,交易严重下滑,我国对外贸易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增加。
也正是在这一关键时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把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作为当前我国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首要安排,这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史上这是第一次,也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政策性职能的突出体现。在危机的冲击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中国信保郑重承诺:实施积极的承保政策,降低平均费率,简化操作程序,优化产品体系,创新承保模式,提高承保效率,加快理赔速度,扩大保障范围,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稳外需、抢订单、保份额、扩市场。
随着出口信用保险各项举措的实施,这一符合世贸组织(WTO)规则的贸易促进措施,在保障我国企业收汇安全、促进出口成交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也在国家“稳外贸、促增长、保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0、大型保险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09年5月,经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财政部、保监会批准原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并于6月正式以“中国太平”的名称办公,旗下各子公司更是统一更名在“太平”名下。这是继中国人保和阳光保险后,又一家保险公司由控股公司变身为保险集团。
点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是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推进制度创新精神的一个重要成果,标志着国有保险企业在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也标志着我国大型国有保险企业在实现从传统国有企业向现代国有控股集团、从单一经营模式向综合经营模式、从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而作为唯一一家总部设于香港的国有保险集团公司,中保集团旗下多品牌并存,这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其发展的一个问题,整合品牌势在必行。实际上,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脚步加快,各大金融集团都在谋求搭建“金控”框架。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保险业竞争正呈现出竞争主体集团化的新趋势,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将是集团综合实力的较量。
中再集团上半年不仅实现了保险业务的大幅减亏,同时确保了公司偿付能力状况保持良好。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大幅度提高,这无疑为中再集团整体上市提供了重要砝码。而要实现中再集团整体上市,则需要集团系统在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执行能力等方面均应有脱胎换骨式的改变,其中,引入战略投资者无疑是中再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先H后A”不同,中国太保则“先A后H”。中国太保董事长高国富在上市仪式上表示,中国太保H股的成功上市,反映了投资者对中国太保前景的信心,加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为未来进一步拓展业务打好基础。
发布时间:2010-1-6 10: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