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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阳光保险集团创新企业经营管理纪实》
作者:曲哲涵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9-09
截至今年6月底,集团半年保费总收入达到130 亿元,总资产330亿元;集团旗下产险位列行业第六,寿险总保费和新单期交标保等指标在同等规模公司中遥遥领先——仅仅成立5年的 阳光保险 集团,以如此抢眼的发展业绩,令业界注目。
阳光保险 为什么能实现快速成长?“我们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 阳光保险 集团董事长张维功告诉记者,他对员工常讲的一句话,就是“追求一点点不同”。然而,正是这“一点点”不同,造就了今日阳光的“大不同”。
不一样的DNA——
甄选股东,“创新”于起跑线
2004年,张维功带着创业团队进京筹建 阳光保险 。筹建刚开始,张维功却选择了放弃原有投资股东,从头再来。为什么?
“股东决定企业的治理结构。财产险公司实现盈利一般要三到四年,寿险公司实现盈利往往需要七至八年,出资人必须具有长期战略投资的理念。”张维功说,否则会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竞争能力。
为了让 阳光保险 “根红苗正”,张维功带着创业团队在全国范围内总共接触了389家企业,最终选择7家企业为初始股东,其中5家为中国石化、中国铝业等大型国有企业,“豪华”股东为 阳光保险 的发展打下了稳健的根基。
从来都是股东选经理人,可 阳光保险 却是经理人挑股东,可谓“创新”在起跑线上。
敢于放弃,勇于突破——
用“创新”推动企业超常规发展
开业5年来, 阳光保险 的保费收入增速一直高于行业的增速,“发展太快了!能保证业务品质吗?”——人们或许有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早在2006年,阳光就提出产险“红黄蓝”核保管理思路:红区是亏损业务,蓝区是盈利空间比较大的业务,黄区是中间地带,属于零利润业务和微利业务。 阳光产险据此划分出目标市场,通过核保政策和资源调整,变“价格大战”为“价值大战”,在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赔付率低于同业水平,经营不到两年就实现盈利。在 2008年度“最佳商业模式”中国峰会中,其“红黄蓝”盈利模式在400余家企业中名列前三。
阳光保险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在产品设计上屡屡打破市场沉寂: 阳光产险 推出的“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关爱1+家”等, 阳光人寿 推出的市场首款“财富双账户万能险”、市场首款“保障型年金保险”等保险产品受到客户青睐。
5年来, 阳光保险 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在业内率先推出了“三地联动”通赔通付、理赔直赔直汇等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制约财产险公司客户服务的瓶颈; 阳光人寿 不断创新推出多项增值服务,“小额赔款立等可取”等特色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同。
让“创新”成为惯性——
打造鼓励创新的机制文化
“一个公司不断地出现‘创新点’,就会给整个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让这支队伍进一步活跃思想,增加自信,不断养成创新的惯性,形成一种有效的创新文化。”张维功说。
为在公司内部大力营造创新氛围, 阳光保险 建立健全创新机制,设立了创新奖励基金,使创新管理走上了规范化,保证全体“阳光人”在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持续全面创新。
“我们所追求的‘一点点不同’已经演变为了一种经营模式,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员工的一种习惯,这是我们后来居上的重要原因。”张维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