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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获评2010“最强势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作者: 文章来源:和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1-28
倡导公益 责任先行
阳光保险获评2010“最强势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进入新世纪,越来越多的目光从公司业绩、绩效、成本和人力资源中抽离,开始聚焦企业慈善和公益的社会属性。履行社会责任成为衡量一家企业的重要标志之一。
2011年1月19日,在华夏时报举办的2010金蝉奖颁奖盛典上,阳光保险获“最强势社会责任保险公司”称号。这是当天颁发的唯一一座社会责任奖杯,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阳光保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的高度认可。
身处保险行业,阳光对于人性和关爱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成立五年多来,作为保险业一支新生力量,阳光保险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不逊同行,甚至率先树立了行业标杆,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履行了金融保险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2008年3月3日,阳光保险向中国铝业预付雨雪冰冻灾害国内单笔最大保险预付赔款6000万元;2008年5月14日,阳光保险向“4•28”胶济铁路遇难者赔付单笔最大保险赔款50万元。“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超过300多万元;青海玉树“4•14”地震,向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2010年向海南洪涝灾害地区捐款200万元。此外,阳光保险还先后开展了赞助第22次南极科考活动、与团中央合作的“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活动,陆续在湖南、贵州、四川、福建等地捐建阳光保险博爱学校14所。2010年开始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父母发放每月200元的父母赡养津贴。2009年3月5日,阳光保险在保险业内率先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目前已有3000多人的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全国,持续并积极地开展志愿者活动。
阳光保险集团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5年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45.6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阳光保险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践行“共同成长”的使命和“诚信、关爱”、“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世界级金融保险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