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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获全国总工会中国金融工会多项表彰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6-15
日前,在中国金融工会召开的全国金融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阳光保险机构和员工获多项表彰。在此前的“五一”劳动节期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中心支公司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这是阳光保险集团成立以来首次获得全国总工会表彰。
在中国金融工会召开的表彰大会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等6家机构(部门)和5名员工被授予全国金融系统“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金融服务先进集体”、全国金融系统“工人先锋号”、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金融五一巾帼标兵、“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金融服务能手”等各种荣誉称号。据了解,本次是阳光保险成立近六年被中国金融工会授予奖项最多的一次。
据悉,阳光保险成立近六年来,在全体阳光人的不懈努力下,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在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年底,阳光保险集团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过20万亿元,累计支付各类赔款超过110亿元,创造就业机会9.5万多个,上缴税收36亿多元,累计为2700多万个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作为一家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的金融企业,成立近六年来,阳光保险的业绩单与公益成绩单交相辉映,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将阳光般的温暖洒向社会,践行“共同成长”的企业使命,累计向社会捐款2379万元,其中向“5•12”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超过300多万元,向青海玉树“4•14”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向2010年海南洪涝灾害地区捐款200万元;陆续在湖南、贵州、四川、福建等地捐建阳光保险博爱学校14所。
截止2010年底,阳光保险分支机构已达1300余家,服务网络遍布全国,这些分支机构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家机构多次被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授予促进经济发展及诚信建设等方面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