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的阳光 | 网站地图 | 在线客服 | 移动阳光 | 公开信息披露
您好,欢迎来到阳光保险

首页 > 关于阳光 > 公益活动 > 山东特大交通事故 阳光保险首期赔付100万元

山东特大交通事故 阳光保险首期赔付100万元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7-23


2009411930分左右,阳光保险承保的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一大型客车运送山铝二中师生,在山东省沂水县沂水镇后庞家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出险时车上共有49人,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重伤,37人轻伤。

接到报案后,阳光产险山东分公司迅速处置,快速理赔。目前首期预付赔款100万元已送交被保险人。

据了解,41117,接到报案后阳光产险山东分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并迅速成立“4.11”特大交通事故理赔专案组,包括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应急事故服务小组和资金调度小组,明确岗位人员职责,抓好每个理赔细节,同时启动重特大保险责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当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客户服务工作,帮助组织施救。

阳光财产保险总公司领导对此事故高度重视,于413日早上召开专题办公会,要求做到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尽快将预付赔款送达被保险人手中,以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逝者家属得到安慰。

412,阳光产险山东分公司4.11”特大交通事故理赔专案组赶赴临沂沂水,看望和慰问受伤师生及家属,送上鲜花进行现场安抚和慰问。

413上午,淄博阳光产险负责人陪同淄博市政府相关领导赶赴沂水对重伤人员再次表示慰问。

阳光保险有关负责人表示,阳光保险将随时跟踪事故处理进展情况,继续做好后续的服务工作,使被保险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付,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阳光保险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树立保险行业的注重社会责任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