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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首届理事会会议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秘书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13


    为进一步强化爱心基金会规范运作,提高爱心基金会管理水平,“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首届理事会会议12月6日在京召开。阳光保险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张延苓、稽核总监王永文、财务总监彭吉海、法务总监聂锐、产险副总裁费一飞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代表就基金会章程、费用收支办法、重点公益项目等展开讨论,提出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议确定了基金会组织架构,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章程》,明确了爱心基金会下一步工作方向。会上,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秘书长张杰就基金会的工作做了专题汇报,详细介绍了基金会成立情况、2011年主要工作及2012年工作计划。

    基金会理事长张延苓做了会议总结讲话。她充分肯定了爱心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所做的基础工作,指出首届理事会会议的成功召开将对基金会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张延苓理事长对爱心基金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流程,做到“规范、高效、透明”,要经得起全方位的检验;要整合使用好各项公益资源,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应与阳光保险青年志愿者协会高度结合、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持续不断地为社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爱心帮助,把回馈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发扬“关爱”文化,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及各项公益活动的精心策划组织,提升基金会每一个成员的精神境界。

    据悉,“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是由阳光保险集团注资成立的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可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开展公益活动,并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12年,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将坚持“品质、关爱”的核心理念,紧扣“慈善、关爱、环保、教育”四大公益方向,推出特色公益活动,持续释放公益力量。